平頂山德源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2025年清潔生產審核項目公示
發布時間:
2025-04-10
來源:
為切實改善公司的生產運營情況,提升公司經濟效益,減少污染物排放,同時結合公司的發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年3月開始自愿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委托河南省基本建設科學實驗研究院有限公司對審核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河南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等要求,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2025年清潔生產審核前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污排污狀況,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平頂山德源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王志偉
3.企業地址: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龔店鎮尼龍產業集聚區沙河二路中段路北
4.主要產品:年產3000t金屬萃取劑
二、審核前排污情況
廢水:監測期間,廢水總排口外排廢水中pH值為7.5-7.6,色度值為2倍、BOD排放濃度最大值為12.2mg/L,COD排放濃度最大值為53mg/L,氨氮排放濃度最大值為1.54mg/L,總磷排放濃度最大值為2.08mg/L,總氮排放濃度最大值為20.4mg/L,懸浮物排放濃度最大值為8mg/L,石油類排放濃度最大值為0.18mg/L,可吸附有機鹵化物排放濃度最大值為0.202mg/L,能夠滿足《化工行業水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41/1135-2016)及平頂山第三污水處理設計收水水質要求。
廢氣:
(1)含氯廢氣
監測期間,氨最大排放濃度為2.27mg/m3,排放速率0.0208kg/h,HC1最大排放濃度為3.86mg/m3,排放速率0.0354kg/h,硫化氫最大排放濃度為0.235mg/m3,排放速率1.98×10-3kg/h,甲苯最大排放濃度為0.341mg/m3,排放速率2.87×10-3kg/h,甲醇未檢出,最大排放速率9.18×10-3kg/h,甲醛未檢出,最大排放速率2.30×10-3kg/h,硫酸霧未檢出,最大排放速率9.18×10-4kg/h,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最大排放濃度為16mg/m3,排放速率0.147kg/h,四氯乙烯未檢出,最大排放速率2.30×10-3kg/h,乙酰氯最大排放濃度為0.205mg/m3,排放速率3.36×10-3kg/h,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單)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
(2)倉儲實驗廢氣
監測期間,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最大排放濃度為27.2mg/m3,排放速率0.0343kg/h,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單)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
(3)無組織廢氣
監測期間,氨廠界無組織監測濃度最大值為0.20mg/m3,氯化氫無組織監測濃度最大值為0.086mg/m3,硫化氫無組織監測濃度最大值為0.013mg/m3,甲苯無組織監測濃度最大值為0.0376mg/m3,甲醇、甲醛、硫酸霧未檢出,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廠界無組織監測濃度最大值為 1.25mg/m3,臭氣濃度<10,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以及表2標準要求、《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附件2工業企業邊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中的其它企業。
固廢:生活垃圾在廠區垃圾箱進行收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運走處理;廢吸附劑、廢反滲透膜、污水處理站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廢,在廠區一般固廢暫存間暫存,定期運至垃圾填埋場填埋;危險廢物主要為裝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重排精餾釜底殘液及前餾分、酸洗精餾釜底液、蒸餾廢液以及公用輔助工程產生的三效蒸發廢鹽污水處理站物化污泥、廢包裝材料、廢反滲透膜、廢導熱油、廢氣治理設施廢活性炭、冷凝廢液、RCO廢催化劑、實驗室廢液及廢石蠟油,在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審核企業:平頂山德源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陶老師
聯系電話:13071789521
咨詢單位:河南省基本建設科學實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游 工
聯系電話:15903636795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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